咨询热线:
400-800-5896
地址:山东省潍坊高新区金马路1号欧龙科技园
土壤检测规范是确保土壤质量评估科学性与数据可靠性的核心依据,其涵盖从采样、分析到结果评价的全流程标准化要求。土壤检测需依据国家标准(GB)、行业标准(HJ/NY)、地方标准三级体系执行,以下为当前有效且应用最广的核心标准。
1. 采样与监测技术规范
①HJ/T 166-2004《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》
基础通用标准,规定土壤样品采集、处理、测定及质量保证的基本要求,适用于各类土壤环境监测场景。
关键点:采样点布设需遵循随机、代表性原则,混合样采集量≥1kg,无机污染物与有机污染物需分容器保存(如玻璃器皿用于有机污染物,避免塑料吸附干扰)。
②NY/T 395-2025《农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技术规范》(2025 年新版)
替代 2012 版标准,新增稀土总量、有机污染物等监测项目,强化质量控制与数据管理。
核心更新:
监测点位分类代表面积调整(如背景调查点密度≤1000 公顷 / 点);
必测项目新增 pH、镉、汞、砷、铅、铬总量,选测项目扩展至 48 项(如有机磷农药、多环芳烃);
采用 “单因子评价以最差因子为准” 的综合评价方法,明确优先保护类、安全利用类、严格管控类分级标准。
③HJ 25.2-2019《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》
针对建设用地污染调查与修复,规定垂向采样间隔(如 0-0.5m、0.5-1.5m 分层)、修复效果评估布点等细节,要求监测数据符合《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》(GB 36600)。
2. 质量评价标准
①GB 15618-2018《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》
规定农用地土壤中镉、汞、砷、铅、铬等污染物的筛选值与管制值,作为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底线标准。
②GB 36600-2018《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》
针对建设用地开发利用风险,分第一类用地(如居住、学校)和第二类用地(如工业、商业)制定苯并 [a] 芘、氯乙烯等污染物的筛选值与管制值。
3. 分析方法标准
①重金属检测
HJ 700-2014《土壤和沉积物 65 种元素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》:适用于铅、铬、镉等常规重金属,检出限低至 0.01mg/kg。
HJ 1082-2019《土壤和沉积物 六价铬的测定 碱溶液提取 -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》:解决传统方法中六价铬与三价铬分离不彻底的问题,检出限 0.5mg/kg。
②有机污染物检测
HJ 834-2017《土壤和沉积物 半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气相色谱 - 质谱法》:覆盖多环芳烃、苯胺类等 50 余种有机物,前处理采用加压流体萃取(HJ 783),回收率控制在 70%-130%。
HJ 664-2020《土壤和沉积物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顶空 / 气相色谱 - 质谱法》:适用于苯、甲苯等易挥发有机物,顶空平衡温度控制在 85℃±2℃,确保分析准确性。
③理化指标检测
NY/T 1121.6-2006《土壤检测 第 6 部分:土壤有机质的测定》:采用重铬酸钾氧化 - 外加热法,消解温度需严格控制在 170-180℃,避免有机质分解不完全。
NY/T 1377-2007《土壤 pH 值的测定》:规定水土比 1:2.5 的玻璃电极法,检测前需将土壤样品过 2mm 筛,消除颗粒效应干扰。